【濫押黎智英】黎遭控國安法、未經批准集會 4案明同日宣判、審訊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港府針對異見人士,大舉搜捕拘控,其中西九龍裁判法院屢屢成為處理大批被告以及國安法案件的重地,包括泛民47人案馬拉松式提堂聆訊。西九龍法院明天(4/16)將再次成為矚目之處。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與多名泛民元老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組織及參與前年8.18港島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案件將於明早在西九龍法院處理求情及判刑。黎智英另與民主派人士楊森及李卓人牽涉8.31遊行案,明日下午也將在同一法院判刑。此外,黎智英被指勾結外國勢力違反國安法、以及就工業邨用地作出欺詐行為的案件,同樣會於西九龍法院再訊。

前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發起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7人日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罪成。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批准7名被告中原獲准擔保外出的5人繼續保釋,以準備求情陳詞。由於被告及律師團隊人數眾多,案件明早安排於西九龍法院處理。其中首被定罪的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與何俊仁等人將面對何種刑罰,成為本案焦點。

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一同因參與前年8.31「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原定上周開審,不過三人選擇認罪。案件安排於明天下午判刑。

香港警方去年8月派逾200警力硬闖《蘋果日報》大樓蒐證,並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高調拘捕黎智英等多名壹傳媒高層。黎智英和集團兩名高層事後遭警方立案控告,指三人涉指違反工業邨用地租賃條款,欺詐科技園公司,通宵扣查後,去年12月3日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堂。雖然三人並非被控國安法,但案件提堂由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最終蘇官只批准兩名高層保釋,但指黎有潛逃及再犯風險,拒絕其保釋申請,收押至明天下午再訊。牽涉多案的黎智英當日首度被羈押獄中。

同月警方國安處引用港版國安法,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控黎透過文章、訪問和會面,要求外國抵制香港及中國政府;就連黎於7月港版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例如疑資助在日本刊登反送中運動廣告,開推特(twitter)帳號,追蹤美國國務卿龐皮歐和台灣總統蔡英文等帳號、有12萬人追蹤、推出《蘋果日報》英文版等,全被列作指控內容。蘇惠德認為黎有重犯機會,控罪嚴重,再次下令將黎智英收押,同樣訂於明天再訊。

黎智英之後一度成功向高院申請保釋,短暫獲准外出,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人最終受理律政司上訴,並裁定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的黎智英保釋時犯錯,未認清國安法保釋門檻比普通案件嚴格得多,即國安法排除了香港一向實行的預設批准保釋原則,而是以不准保釋為考慮起點。終院裁定律政司上訴獲准,撤銷黎智英的保釋。黎之後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但遭法官彭寶琴駁回。有政界人士當時批評,港府根本是政治迫害,律政司濫用檢控權力,「未審就要坐」。(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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